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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3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北京朝陽法院獲悉,2019年至2024年,朝陽法院審結各類涉食品、藥品犯罪案件108件。案件類型上,主要包括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識產權罪兩大類,分別占比70%、30%,覆蓋銷售假藥罪,妨害藥品管理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等多種案由,涉及到酒、肉制品、桶裝水、洗滌劑、醫美針劑、中成藥、眼藥水、疫苗等多類食品、藥品。
圖為北京朝陽法院召開《涉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審判白皮書(2019-2024年度)》新聞通報會。尚涵霄攝
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楊妮介紹,經調研發現,涉食品、藥品犯罪案件中,犯罪手段十分隱蔽,且逐漸呈現出技術化、網絡化的特點,行為人通常選址居民房、地下室等隱蔽場所生產,使用偽劣或未經批準的原材料,偽造單證進行銷售,并使用虛假身份信息、物流信息。同時,犯罪主體也不只是個人單獨作案,而往往是有組織有鏈條的共同犯罪。
楊妮表示,相關特點一方面導致社會公眾對此類食品、藥品的真偽難以辨識,另一方面也導致此類案件辦理面臨著罪名適用復雜、證據認定難度大的問題。
朝陽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劉礪兵表示,朝陽法院依法從嚴打擊涉食品、藥品犯罪。近六年審結的此類案件中,涉案罪犯共182人,其中78.58%的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21.42%的罪犯被判處拘役。全部案件中,法院對罪犯均并處了數額不等的罰金,金額最高的超100萬元。
劉礪兵說,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朝陽法院對涉食品、藥品犯罪的部分罪犯依法宣告職業禁止、適用禁止令。在4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法院除判決涉案人員承擔相應刑事責任外,還判決涉案人員承擔在媒體上公開發布消費警示并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朝陽法院副院長周維琦表示,朝陽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通過依法嚴懲犯罪、重視非刑罰性處置措施、發揮公益訴訟制度功能等工作舉措在懲治涉食品、藥品犯罪,維護公眾健康權益領域持續深耕,以司法之力維護人民群眾“舌尖安全”“用藥安全”。
下一步,朝陽法院將繼續依法打擊遏制食藥領域犯罪行為,堅持系統治理,進一步提高全民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增強依法維權觀念,推動形成共建共治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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