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信用北京
6家醫藥企業因帶金銷售“上榜”
根據國家醫保局新公布的第二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評定結果,6家失信醫藥企業中,有5家為四川省的企業,1家為河南省的企業,“上榜”原因均是“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
四川倍聚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四川省四豐藥業有限公司、四川省醫藥集團盛通藥業有限公司三家被評定為“特別嚴重”失信,涉案金額均超過200萬元。
如四川倍聚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劉某某,向原阿壩州人民醫院有關人員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以使其經營的一類耗材、骨科耗材獲得額外的交易機會、競爭優勢和銷售數量,累計折合人民幣325萬余元。
河南新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四川省醫藥集團盛通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智同醫藥有限公司三家被評定為“嚴重”失信,涉案金額幾十萬元至上百萬元不等。
作為醫藥領域的“頑疾”,“帶金銷售”屢禁不止。為促使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獲得合法收益,特別是敦促失信企業糾正不合法不合規行為,2020年9月,國家醫保局引發《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聚焦醫藥領域給予回扣等突出問題。
今年6月6日,國家衛健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九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2022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其中包括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非法利益鏈條,重點聚焦醫藥企業使用票據套取資金,虛構業務事項套取資金,利用醫藥推廣公司空設、虛設活動等違規套取資金,賬簿設置不規范,將套取資金用于“帶金銷售”、商業賄賂的違法違規行為。
不乏華北制藥、人福藥業等知名藥企
截至目前,國家醫保局總共發布兩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評定結果,最新發布的第二期涉及6家醫藥企業,去年發布的第一期涉及5家,合計11家“上榜”,不乏知名藥企,如譽衡制藥、華北制藥、人福藥業等。
2021年9月,國家醫保局發布的第一期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失信評定結果顯示,5家企業均被評定為“嚴重”失信。
這5家企業分別為譽衡制藥、華北制藥、人福藥業、百奧藥業、阿克蘇贛商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其中,譽衡制藥是因內部人員向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涉案金額累計88萬余元。人福藥業、阿克蘇贛商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也是因為給予回扣或不正當利益。
華北制藥則是因其在第三批國采后,以“產能不足”為由,在山東省未能按協議供應布洛芬緩釋膠囊的約定采購量,經相關部門多次約談協商后,供應情況均未改善,造成山東醫療機構反映較為集中和強烈。
此事也在2021年鬧得沸沸揚揚,受此事影響,華北制藥被中斷布洛芬緩釋膠囊3年掛網資格,并被取消在山東省參與2021年8月11日至2022年5月10日集采的申報資格。
百澳藥業同樣因為集采中出現問題,其恩替卡韋片在河南省多次出現配送率低等供應問題,2021年5月至6月更是出現工廠停產、斷供等問題,且均未提前告知,對臨床治療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醫藥企業失信,會有哪些處罰?
根據國家醫保局《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的操作規范(2020版)》,信用評級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時效,以及影響范圍等因素,將醫藥企業在本地招標采購市場的失信情況評定為“一般”“中等”“嚴重”“特別嚴重”四個等級,在醫藥企業出現給予回扣等時,分級采取提醒告誡、提示風險、限制或中止投標掛網、公開披露失信信息等處置措施;也鼓勵企業整改,采取切實措施主動修復信用。
國家醫保局在解讀《意見》時曾強調,對于“一般”或“中等”失信的后果,企業要足夠重視。這種懲戒是有延續性和累加性的,如果沒有及時糾正,后續新形成的負面影響會導致評級結果累加乃至升級。
如5次“一般”失信將累進成“中等”失信,3次“中等”失信將累進成“嚴重”失信。企業應用好信用修復規則,如對于“回扣”行為,企業可用的修復措施既有退回不當收益,也有降價剔除價格虛高空間。
一些企業認為可以用退款代替降價,實際上退款措施是回吐前期的不當收益,對于后期高價行為沒有修復;而降價是糾正虛高價格,避免造成新的危害。在信用修復的問題上,退款不能代替降價。
此外,信用評價制度中規定,失信企業在法院判決或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30日內,應向案件發生地的省級醫藥集中采購機構提供書面報告。如未報告,將給予一次“一般”失信評級。國家醫保局特別提醒有關企業,要及時報告相關情況,避免失信評級累計。國家醫保局會定期在官網的“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專欄公布“嚴重”和“特別嚴重”失信的企業,強化社會監督,加大警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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