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蚌埠政府網
近日,蚌埠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了執業藥師日常執業活動專項檢查。
一是嚴格落實企業自查。下發專項檢查工作通知,要求全部藥品零售企業在10月底前,分別從執業藥師是否在崗履責、處方藥是否憑執業藥師審核過的處方銷售等方面進行自查并對要求執業藥師對在崗情況做出書面承諾。
二是強化部門協同監管。與人社社保系統數據對接,通過數據篩查,將參保單位與執業單位不一致的執業藥師列為重點核查調查對象。加強與審批部門溝通協調,重點審查新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社保情況,對執業藥師參保單位屬于機關事業單位的將不予通過,從源頭上杜絕“掛證”行為。
三是全面開展檢查。結合協同檢查、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專項檢查、日常監督檢查等時機,將執業藥師在崗履責情況作為必查項目,重點檢查零售藥店是否配備執業藥師、執業藥師是否存在掛證行為、處方藥是否閉架銷售、處方藥是否憑處方銷售、處方藥是否存在延遲開具處方行為、銷售含麻黃堿等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是否按照規定登記等問題,發現問題依法嚴厲查處。
截至目前,執業藥師首次注冊22人,再注冊11人,變更注冊55人,注銷注冊17人。交叉檢查藥品零售藥店43家,限期整改13家,發現案件線索2起。
四是加強培訓宣傳引導。通過采取“線上+線下”方式,充分運用視頻會議、藥品監管微信群、現場培訓會等形式,積極宣傳執業藥師注冊管理有關政策,提升藥品零售企業對嚴格落實執業藥師配備政策的思想認識,提升相關人員管理水平和專業能力。鼓勵藥品零售企業積極參與藥學專業培訓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不斷擴充執業藥師隊伍。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形成嚴肅查處的高壓態勢和強大威懾,督促企業積極落實整改,有效遏制“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和執業藥師執業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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