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0月1日起取消定點藥店購藥“門檻”
2023-09-22行業資訊
內容源自 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
新修訂的《深圳市醫療保障辦法》將于10月1日起實施。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修訂后的政策要求,醫保個人賬戶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非處方藥、家庭成員共濟使用等方面的“門檻”將被取消。
“按照此前的規定,參保人個人賬戶積累額必須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才可以在藥店刷醫保卡,也就是參保人個人賬戶累計余額要達到7778元的門檻,才能在定點零售藥店刷醫??ㄙ徦??!?/span>
9月20日,深圳市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而按照10月以后執行的新政策,參保人醫保個人賬戶只要有余額,即可按規定的范圍使用,而且可以供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只要參保人和親人申請家庭關聯的綁定成功,使用時也可以直接扣參保人醫保卡內個人賬戶余額。
取消醫保個人賬戶零售藥店使用門檻的不止深圳一地。根據上海市醫保局最新發布的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政策,全市定點藥店的個人醫保賬戶醫保購藥金額、非處方藥購藥數量與次數限制均被取消。
“零售藥店與傳統醫療機構相比,擁有數量多、分散廣、輻射范圍大、便捷性強等優勢,在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大趨勢下,進一步取消參保人員使用個人賬戶資金購買非處方藥品的限制,不僅極大方便了參保人,特別是老年慢病患者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也讓實體定點零售藥店,特別是連鎖零售,獲得了進一步的市場增量機會?!?9月20日,中國中藥協會合理用藥專委會常務副主委康震接受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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