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內蒙古新聞廣播
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立即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緊急通知》(內安委明電〔2023〕1號)要求,自治區藥監局立即響應,迅速行動,組織各檢查分局開展藥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全面排查化解藥品生產經營領域安全風險。
要求企業開展自查自糾
第一檢查分局于2月23日制定安全生產自查報告模版,要求轄區藥品生產企業從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教育培訓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安全投入、應急預案編制及演練情況等七個方面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進一步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著力消除安全生產風險隱患。
與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開展聯合行動
第五檢查分局提早行動,第一時間組建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展開了對烏海、巴彥淖爾、阿拉善地區藥品生產企業的全覆蓋、無盲區安全生產領域風險隱患摸底排查。于2月23日聯合地方應急管理局深入3家重點藥品生產企業現場檢查了企業甲類危險品庫、溶媒罐區、QC實驗室和甲級防爆車間,確保檢查不留死角、隱患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全面落實、防控體系運行有效。
細化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各檢查分局重點檢查企業是否配備粉塵濃度、可燃和有毒氣體濃度等超限報警裝置;用電設備是否安裝保護裝置或者其他防止觸電的裝置;高溫設施設備是否有保護設施,警示標識設置是否合理;有機溶媒、危險化學品、致病菌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是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演練等。
建立安全臺賬追蹤落實
各檢查分局對企業自查梳理的風險點建立風險隱患臺賬,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時間表,明確整改責任人,要求企業逐項整改到位,通過現場檢查進行追蹤落實,嚴防嚴管嚴控藥品生產經營安全風險。
截至目前,各檢查分局已經檢查藥品生產企業5家,藥品經營企業8家,排查安全生產風險隱患34條,檢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下一步,自治區藥監局將持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壓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緊盯督促企業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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