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信息新報 四川
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東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被處罰。
據了解,2021年9月10日,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在上海市楊浦區共青路486號對當事人生產的九維魚肝油(批號:201001;規格:復方;包裝規格:500 克/瓶)進行抽樣,經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該批藥品【性狀】項和【含量測定】項下維生素A 含量均不符合規定(檢驗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藥品標準(試行)(地標升國標)第十三冊WS-10001-(HD-1201)-2002)。
2021年12月14日,該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檢驗報告書(報告書編號:YC202103544)。
2021 年12 月23 日,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受理了當事人的復驗申請。
2022年1月19日,該局收到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的復驗檢驗報告書(報告書編號:YW202107961),該批九維魚肝油【性狀】項和【含量測定】項下維生素A 含量的復驗結果仍均不符合規定。
為進一步查明事實,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經查,2020年10月28日至12月30日,當事人生產九維魚肝油(批號:201001;規格:復方;包裝規格:500 克/瓶)8010瓶。
2021年1月4日至8月2日,當事人銷售7920瓶。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樣16 瓶,當事人取樣10瓶,領用64瓶用于產品推廣展示(后退回34 瓶),召回11 瓶。
之后當事人從退回及召回的產品中又取樣3瓶?,F實際庫存42瓶。當事人實際銷售該批九維魚肝油7909瓶。該批九維魚肝油貨值金額為人民幣86730元,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為人民幣76645.14元。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九維魚肝油(批號:201001;規格:復方;包裝規格500 克/瓶)42瓶;沒收違法所得7.664514萬元,罰款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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