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飛檢案例(5)-質量管理體系內審缺少檢查記錄等缺陷項
2022-03-28行業資訊
豐**醫藥物流(杭州)有限公司
主要缺陷
1.企業2020年度質量管理體系內審缺少檢查記錄;
2.個別不合格藥品未經質量管理部門確認。
如:馬齒莧(批號191225),該產品于2020年4 月14日購進30KG, 銷售23KG,庫存6KG,另有1KG在養護中發現已長蟲,于2020年11月4日退回供應商杭州**藥材有限公司,企業提供的該批藥品《不合格(有問題商品)確認表》中質量管理部意見欄填寫并簽名人員為“周**”,該人員現任崗位為企業儲運部中藥、西藥養護員。
且其確認日期為 2020年11月10日,在退貨日期(2020年11月4日)后。
3.企業無法提供冷庫保管員高**、受委托運輸方駕駛員(王*、朱**)從事冷藏冷凍藥品儲存、運輸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專業知識的培訓及考核記錄;
4.企業對部分到貨藥品未進行開箱抽樣驗收。
如(1)六味地黃丸(批準文號:國藥準字 Z41022128;生產廠家:仲景**有限公司;批號:201101);
(2)蜜煉川貝枇杷膏(批號:2101072C)
(3)口炎清顆粒 (批號:H20A012)等已驗收合格藥品未見開箱痕跡;
5.企業一樓常溫退貨區內部分藥品與非藥品混放。如企業藥品退貨區發現堆放鐵皮石斛、螺旋藻片、西洋參顆粒等保健食品)。
一般缺陷
1.質管部質量管理員高**于2021年1月離職后,截止檢查時,該崗位人員一直空缺;
2.企業庫房無法對無關人員進入實行可控管理;2021年4月7日檢查組進入一樓庫房,企業未發現相關情形,也無需登記;
3.一樓發貨區等區域無明顯色標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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