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中國醫藥報
本報湖北訊,近日,湖北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監管協同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健全完善綜合協調、審批服務、監督檢查、風險會商、稽查執法、行刑銜接、應急處置和社會共治八個方面,提出了完善省市縣三級藥品監管協同聯動機制的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提出,全省各地要建立藥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加強對本地區藥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明確藥品安全各相關部門職責,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執行有力、覆蓋全面的藥品監管工作機制。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公布的藥品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做好行政審批工作,實現全省藥品行政審批服務事項“一窗通辦”“一網通辦”“全省通辦”“全程網辦”;圍繞“高效辦成一件事”,進一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進一步探索建立優先審評、應急審批、提前介入、溝通會商、研審結合等工作機制,推進全鏈條優化審批、全周期提升服務,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意見》要求,要強化上下協同,打破省市縣藥品分段監管壁壘,建立全省藥品檢查力量統一調派和溝通銜接機制,適時開展聯合檢查、交叉檢查和跨區域檢查,實現對藥品全生命周期、全環節、全鏈條監管,消除監管盲區。
各地要建立藥品安全風險會商制度和風險控制流程,每年至少組織召開一次由多方參與的藥品安全綜合性風險會商會議,發現重大、緊急藥品安全事件苗頭或有重大藥品安全保障任務等情況,可即時召開專題性風險會商會議。
同時,《實施意見》明確,要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快建立統一指揮、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藥品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機制。
藥品監管部門要深化與公安部門、檢察院、法院三方的合作,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藥品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辦理情況,分析違法犯罪特點,研究預防和打擊措施。
要建立全省統一的藥品安全應急指揮平臺,加強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實現24小時的信息預警、響應處置和結果評估。
此外,《實施意見》還提出,要加快構建政府監管、企業主責、行業自律、部門協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的藥品安全社會共治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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