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對藥品儲存條件不符合要求的衛生室進行調查
2021-12-28行業資訊
內容源自 昌吉檢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瑪納斯縣人民檢察院開展“守護藥品安全”專項監督行動。
針對藥品存儲可能出現的問題,檢察人員隨機對六戶地鎮、北五岔鎮、瑪納斯鎮的部分村、社區衛生室開展走訪調查。
調查過程中發現,上述鄉鎮中部分村、社區衛生室對應當避光和有溫度要求的藥品未按要求存儲。
為此該院立即成立辦案組,對其他鄉鎮村衛生室進行隨機抽查,通過現場詢問、查驗等方式,發現大部分村和社區衛生室未配備陰涼柜專門存儲藥品,個別衛生室用冰箱存放藥品。
針對上述發現的問題,本院認為衛健委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鄉村藥品安全存在監管漏洞,未完全履行法定職責。
遂依法向衛健委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了訴前檢察建議,要求衛健委和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調查處理,確保村、社區藥品安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其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迅速就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為全縣51個村、社區衛生室配備了儲存藥品的陰涼柜,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回復檢察機關。
檢察官提示:
一直以來,藥品儲存是保障藥品安全比較容易忽視的一個環節。很多人認為在藥品儲存方式上較真是“吹毛求疵”,實則不然,如果藥品沒有按照規定的方式儲存,可能影響藥效甚至可能會對身體帶來危害。例如,栓劑、膠囊等沒有按照規定溫度儲存,會出現變軟、融化等性狀改變;片劑沒有在規定溫度下儲存,會導致穩定性發生變化。因此要保證藥品質量,藥品存儲這一關鍵環節應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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