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藥監局50萬重金懸賞!舉報有獎!
2019-10-18行業資訊
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及時發現、控制和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確保食品藥品安全,近日,內蒙古藥監局發布了《關于印發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的通知》。
根據通知規定,藥監局將以最高50萬金額的獎金獎勵舉報人。其中,以下四種情況,獎勵不低于30萬。
(一)舉報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
(二)舉報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列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等品種,且已對公眾身體健康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三)舉報故意摻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危害的;
(四)其他省(自治區、市)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舉報。
具體舉報獎勵標準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事實查證結果,按照涉案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獎勵等級以及案件性質等因素綜合評定,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一)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4%~6%(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獎勵。
(二)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2%~4%(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獎勵。
(三)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按案件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1%~2%(含)給予獎勵;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獎勵。
(四)違法行為不涉及貨值金額或者罰沒款金額的,但舉報內容屬實,可視情況給予200~2000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