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北方法制報
近期,根據參保人投訴舉報及日常協議監管,發現個別定點醫藥機構存在違反協議約定行為,吉林省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局已對違約行為進行處理,現將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1.國大益和大藥房吉林有限公司長春永安橋連鎖店存在為非定點零售藥店進行醫保費用結算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解除醫保服務協議處理。
2、吉林省禹成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威海路店存在未經參保人同意劃卡購藥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6個月處理。
3.長春市草本大藥房有限公司存在虛假銷售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6個月處理。
4.國大益和大藥房吉林有限公司長春吳中家天下連鎖店存在虛假銷售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6個月處理。
5.長春市馨康大藥房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6.吉林大藥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浦東新城連鎖店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7.吉林省同仁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自由大路分店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8.長春市醫諾藥房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9.長春同康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金恒店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10.長春義善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仙臺大街連鎖店存在未按要求上傳醫保數據的違約行為,依據服務協議約定,做出暫停醫保服務協議3個月處理。
上述定點醫藥機構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參保群眾的醫療保障權益,造成了醫保基金損失,我們將加大核查力度,持續曝光此類行為,規范省直定點醫藥機構醫療服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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