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嘉興政府網站
市市場監管局日前印發了《嘉興市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這意味著,在去年平湖試點基礎上,今年嘉興全面推行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工作,以緩解零售藥店執業藥師不足壓力。《辦法》自今年4月6日起施行。
執業藥師是藥品零售環節開展藥品質量管理和提供藥學服務的專業力量,是合理用藥的重要保障。根據我國相關規定,一家零售藥店至少要配備一名執業藥師,主要負責處方審核、藥品咨詢服務、藥物調配等,并指導患者正確用藥。
執業藥師供需矛盾是藥品零售行業發展壯大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一方面,零售藥店依然存在執業藥師配備的缺口,尤其是因執業藥師孕產期、生病就醫、臨時事假等出現無執業藥師在崗的“空檔期”。
另一方面,一旦執業藥師注冊在藥店,要求其一直在職在崗,但零售藥店營業時間內必須由執業藥師在崗審方的時間其實并不多,執業藥師在店內“閑置”的情況普遍,執業藥師作用發揮不夠充分。
以多點執業探索破解執業藥師不足的改革,可以追溯至2015年。這一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提出研究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的條件與標準,提高執業藥師資源利用率。
2022年,平湖被列入全省執業藥師多點執業試點單位。在平湖試點中,藥品生產、批發、零售連鎖總部、零售藥店、醫療機構、非從藥行業等各個領域的執業藥師通過備案,可以到零售藥店開展多點執業。
試點對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備案條件、流程以及事中事后監管做了明確規定,為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和維護藥品經營秩序及執業藥師權益提供了遵循。
為推廣試點成果,優化執業藥師資源配置,強化藥品經營管理,嘉興決定在全市全面推行執業藥師多點執業和評價機制試點工作。《辦法》的出臺,推動了執業藥師多點執業管理的規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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