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根據冷庫驗證報告來制定操作規程,確定應急處置時間?
2022-07-21行業資訊
如何根據冷庫驗證報告來制定操作規程,確定應急處置時間
藥品經營企業都有根據自身冷庫、陰涼庫、常溫庫的使用情況和冷庫驗證報告來制定的操作規程,其中一定有一項就是應急方案的最長時限,也就是通常說的斷電最長處置時間或應急保障時間。這個時間是如何確定的呢?
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看到一些企業會把冷庫驗證報告中的最長保溫時間定為應盡保障時間,對于企業來講,這樣的操作規程會給應急處置留有最大的時限,但實際上并不科學。以2-8℃的冷庫為例,冷庫驗證報告中的最長保溫時間通常是從2℃到超過8℃的保溫時間,但是我們在實踐中發現,很多停電情況都是冷庫達到制冷溫度,制冷機組剛剛啟動的時候發生,原因也很明顯,制冷機組啟動時可能造成負載過大而導致企業斷電。
因此,企業在制定操作規程及應急處置方案時,必須考慮到這種最惡劣的斷電情況,即制冷機組剛啟動就斷電了,這個時候冷庫可能是處于7℃,距離8℃超限只有1℃的保溫時間,因此制冷機組啟動溫度與8℃之間的保溫時間具有很大的參考意義,具體保溫時間參照冷庫驗證報告中的保溫性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