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源自 湖北藥監局
關于公開征求《湖北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管理規定》意見的通知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加強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規范我省《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以下簡稱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根據《藥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藥品檢查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及適用范圍】本規定所稱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是指藥品監管部門及其檢查機構,依據藥品監管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及其經營場地,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所開展的監督檢查方式。
藥品監管部門及其檢查機構實施許可檢查、常規檢查時,可視情采取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方式。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應當覆蓋企業所有經營范圍或經營活動。
第三條【檢查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開展藥品GSP符合性檢查:
(一)上一年度新開辦的藥品經營企業;
(二)首次申請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及其經營場地,包括按藥品第三方物流管理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三)變更許可需實施現場檢查的,如新建、改建、遷建、擴建藥品儲存場所或零售場所;委托儲存配送變更為自行配送的;
(四)延續許可需要實施現場檢查的;
(五)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企業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應為藥品GSP符合性檢查;
(六)對經營冷藏冷凍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企業、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包括按藥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及其經營場地的檢查每年不少于1次,且三年內至少有1次為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檢查應覆蓋相關經營場地不少于1/3或至少5個儲存配送場地;
(七)暫停經營或停業整頓的企業,需要恢復經營活動的;
(八)除第五款、第六款經營范圍以外的藥品經營企業,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每年抽取一定比例開展藥品GSP符合性檢查,且三年內對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經營企業全部進行檢查;
(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其他需要結合其他檢查類別開展GSP符合性檢查的。
第四條【檢查事權】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其分局負責組織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總部及藥品第三方物流企業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及結果處置工作。
市(縣)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包括零售連鎖門店)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及結果處置工作。
第五條【計劃管理】除首次許可檢查、首次報告事項、延續許可檢查、暫停經營或停業整頓涉及的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外,其他情形應當列入當年檢查計劃,結合常規檢查進行。
對委托藥品銷售、儲存和運輸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應基于風險優先列入下一年度藥品GSP符合性檢查計劃。
第六條【檢查程序】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按照《湖北省藥品經營活動檢查指南》有關規定實施。被檢查企業(零售企業除外)應當事先按照《藥品經營活動場地主文件編制指導原則》,向檢查組提供藥品經營場地主文件電子版。
檢查派出機構應當根據檢查報告出具《藥品檢查綜合評定報告書》并報送藥品許可、藥品監督管理相關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管理事權發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結果通知書》(見附件1)。
第七條【檢查結果】依據《藥品檢查管理辦法》規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藥品檢查綜合評定報告書》或者綜合評定結論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對于基本符合要求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采取相應的行政處理和風險控制措施,并根據《湖北省藥品經營活動檢查行政處理措施管理規程》規定具體整改期限。在規定期限完成整改的,給予符合要求結論,否則為不符合要求。
第八條【結果處置一】因許可檢查發起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的,許可管理部門根據《藥品檢查綜合評定報告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抄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向被檢查企業發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結果通知書》,并按照藥品經營活動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官網進行公告(見附件2)。
對其他風險因素發起的藥品GSP符合性檢查,檢查派出機構直接報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符合要求的向被檢查企業發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結果通知書》并進行信息公開;不符合要求的按本規定第九條執行。
第九條【結果處置二】藥品GSP符合性檢查不符合規定的,按照《湖北省藥品經營活動檢查行政處理措施管理規程》處理;如屬于違反《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第十條【檢查檔案】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報告、綜合評定及檢查結果處置信息按照《藥品經營活動監督檢查信息管理規程》要求,納入藥品經營安全信用檔案管理。
第十一條【實施時間】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編號:**年第**號)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結果通知書
(樣式)
**公司:
**年*月*日,我局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和綜合評定,認為你公司符合/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第28號令)要求,具體信息見附件。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年**月**日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結果
企業名稱 | 注冊地址 | 倉庫地址/經營場地 | 經營范圍/經營活動 | 檢查日期 | 檢查結論 |
附件2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GSP符合性檢查結果公告
(**年第**號)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和使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藥品GSP符合性檢查和綜合評定,*****公司等**家企業有關檢查結果如下,特此公告。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年**月**日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符合性檢查信息(**年第**號)
序號 | 企業名稱 | 注冊地址 | 倉庫地址/經營場地 | 經營范圍/經營活動 | 檢查日期 | 檢查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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